|
|
|
|
|
|
|
|
 |
您现在的位置:首 页 >> 单位概况 >> 下属机构 |
 |
下属机构 |
|
经区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授权,履行以下职能: 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道路运输、汽车维修及稽征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。 二、制订本辖区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,掌握和提供道路运输经济情况,为上级部门制订发展规划和综合平衡工作提供依据。 三、根据管理权限,审批从事道路运输、搬运装卸、汽车维修、驾驶培训和运输服务业的开业、停业、歇业。 四、负责道路交通稽征、稽查,完成国家、地方政府规定的公路养路费、车辆购置附加税、公路运输管理费、公路建设基金等各种规费的征收。 五、负责运输市场秩序监管,对道路运输行业的商务活动、营运(修理)证照、经营范围、服务(修理)质量等进行监督和检查,调解运输(修理)纠纷和商务(修理)事故的处理。 六、组织协调战备、抢险、救灾等重点物资的指令性运输。 七、负责道路运输业统一单证的印制、发放、回收、管理工作。 八、组织指导兴办客、货运场站等服务设施。 九、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。 地址:新碶恒山路78号 邮编:315800 电话:(0574)86782777 |
|
|
|